【企业动态】绿茵生态新增1件判决结果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发布日期:2024-09-07 点击次数:
原告:天津某某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绿茵生态002887)作为原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调解书》■■■★,详细内容如下■★★★■◆:案号:(2023)冀0110民初2578号
裁判结果:一★◆◆◆★、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石家庄市鹿泉区某某绿化工程建设中心尚欠原告天津某某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21255951◆★★★★■.41元★◆◆★■,该欠款被告于2023年11月15日前支付2600000元(原告保证在2023年11月5日前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税收完税证明)■◆■★;被告于2024年6月30日前付清剩余工程款18655951.41元(原告保证在2024年6月20日前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税收完税证明);二■◆◆◆★、如被告石家庄市鹿泉区某某绿化工程建设中心未按上述第一项确定的时间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天津某某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按上述第一项确定的时间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税收完税证明的情况除外)★★■,自被告逾期之日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剩余全部工程款并有权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利息(2023年6月5日前利息为2980970元,2023年6月6日至实际付清之日,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三、如被告按第一项确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原告不得要求被告支付第二项载明的欠款利息◆◆◆、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四、其他双方互不追究■★◆◆◆。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